各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以来,各配送企业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积极开展网上采购配送工作,切实保障了我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供应和临床使用。但是,也仍有部分配送企业存在不及时响应平台采购订单,甚至不通过平台开展配送直接进行线下配送的情况,严重扰乱了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秩序。现针对以上情况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网上采购
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各配送企业应及时响应医疗机构的平台采购订单,并严格按照购销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向医疗机构提供挂网产品。严禁网下采购配送高值医用耗材。
二、尽快补充平台订单
1.对医疗机构已通过平台提交订单,配送企业仅完成线下配送但未通过平台响应订单并配送的,相应配送企业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平台完成相应订单的响应和配送。
2.对医疗机构通过线下采购产品,配送企业已完成线下配送的,相应配送企业要积极督促医疗机构通过平台补充提交订单,且配送企业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平台完成相应订单的响应和配送。
3.对医疗机构已通过平台提交订单,且配送企业已通过平台响应订单并配送的,相应配送企业应在完成产品交付后,积极督促医疗机构通过平台对相应产品的配送单进行收货确认。如有关医疗机构不予配合或拒绝通过平台确认收货的,相关配送企业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馈。
三、停止平台采购资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如平台配送金额仍为“0”的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不包含2021年1月1日后新注册或审核通过的配送企业),将停止相应配送企业的平台交易资格,且1年内禁止恢复。情节严重的,禁止该企业参与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项目。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