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配送商遴选工作已圆满结束。评审工作由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完成,并经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确认,现将中选企业名单公告如下,详见附件。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军区各采购供应站直接作为本次广州军区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31家医疗机构的配送单位,配送费率由各生产企业与各采购供应站协商确定。
2、请各中选配送商于5月6日-13日到我司领取《中选通知书》、购买遴选文件的发票。
3、参与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企业(供应商)请与采购供应站或中选配送商联系,确定所申报品种在各个城市的配送单位。
4、本次项目的配送原则:
(1)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配送企业不得超范围经营
(2)配送企业中选高值配送类别,除可配送高值类耗材外,如企业有同时选择配送低值和检验试剂类耗材,可以配送该类耗材;
配送企业中选低值配送类别,除可配送低值类耗材外,如企业有同时选择配送检验试剂类耗材,可以配送该类耗材;
配送企业如只中选检验试剂配送类别,则只可配送检验试剂类耗材。
5、详细情况请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 020-22268997
传 真: 020-22268900(自动传真,不接收电话)
附表:2011年广州军区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选配送商名单
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