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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2008年茂名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已经挂网公示,为做好本期项目网上交易采购的工作。请各供应商尽速前来我司办理缴纳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等有关事宜。
一、各供应商近日将收到我司的《缴费通知》传真件,请按《缴费通知》规定的缴费时间截止前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省物价局最新《关于下达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7]278号)文件及茂名市物价局(茂价[2008]13号)文件许可的收费标准收取。如需品种收费明细,请将电子邮箱(加盖公章)传真到我公司。
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下达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7]278号)文件的规定:鉴于介入、骨科植入物类医用耗材代理服务费,既可按品种收费,也可按实际交易金额收费。具体收费方法由中标企业选定后与我司共同确认。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其中一种收费核算方式,并于 2008 年 3 月10日17:00前将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确认函传真,同时将原件快递至我司。逾期不办理此项手续的,我司将一律视同为收费方式由我司指定。
二、缴纳代理服务费后请各供应商被授权人携带单位公章(合同章)2008年3月15日前到我司签订《网上交易服务协议》、领取《成交通知书》。
三、各供应商领到《成交通知书》后请尽速和医疗机构签订《2007年茂名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中标产品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执行期暂定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止。
四、 供应商可凭2007年茂名耗材交易平台的帐号登录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操作,未使用过该平台的企业须向经办机构申领帐号和密码。
另: 2008年3月7日前没有收到《缴费通知》或有其他凝义的供应商请和我司联系。
办公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 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电话:0668-2270571、2270572、2270573(传真)
联 系 人:韩先生 王小姐
附件:《网上交易服务协议》
《中标产品购销合同》
《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确认函》
《粤价[2007]278号》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