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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3月份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1   

所属项目:2012年度辽宁省沈阳市市直医疗 项目编号:LNSYHCZB-2012-03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关于收取3月份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重要通知

各中标企业、配送企业(供应商): 

       《沈阳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中标(入围)候选品种目录》执行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正式开始网上采购。现将收取代理服务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方法:企业可登录平台点击“网上采购管理”项下的“代理费查询”按日期搜索查询应交纳代理费金额,也可查询相关中标品种在此期间发生的实际采购量、已经交付的费用和应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相关数据。
二、 缴费时段:按月收取代理费,本次为2015年3月1日—2015年3月31日发生的实际采购量计算代理费金额。
三、收取时间:每月01日到10日收取上月应收代理费。
四、收取方式:企业以电汇的方式缴纳结算代理费。汇款后请通知我公司并传真电汇凭证到本公司
  开据发收款单位:户名:收款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科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平房云谷支行
  账号:1240 0219 7328 0836    
   联系电话:024-25410235    024-254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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