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1﹞270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联采办《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配送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拟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第二年采购配送关系确认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和自治区申报采购求需量的医疗机构。
二、工作内容
(一)发放配送企业账号。
1.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配送企业信息表》(附件1),通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报送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首次登陆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的企业,按照《CA证书及电子印章信息办理流程》(附件2)办理CA数字证书。
2.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负责发放配送企业的账号、密码,通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回复中选企业。
(二)确认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和签订三方协议。
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0日。
四、其他
1.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中选产品配送关系确认和三方协议签订操作,确保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平稳有序衔接第二年协议期。
2.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3.联系电话:0471-4908367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