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相关防控产品挂网价格将联动广东省和京津冀鲁联合采购结果。现将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在我省挂网的产品
(一)有联动省份采购结果的产品见附件3,如企业不确认联动省份采购价格的,需在公示期内递交申诉,申请撤销在陕西省平台挂网资格,公示期内无申诉视为企业确认联动省份采购结果;
(二)无联动省份采购结果的产品,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1.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按现行政策执行,联动同类产品的最低价;
2.其他配套耗材产品,如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等,不得高于联动省份同类产品的最高价。
调整结果见附件4,不认可调整结果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递交申诉,申请撤销在陕西省平台挂网资格,公示期内无申诉视为企业确认调整结果。
二、未在我省挂网的产品
(一)有联动省份采购结果的产品,可按联动省份采购结果申请挂网;
(二)无联动省份采购结果的产品,可按现行政策申请挂网。
公示期: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0日(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五六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3 、029-88661244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