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医保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LH-HD2025-3)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量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本项目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或说明书须体现产品为用于记录临床医学影像的医用胶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4020225900006开头的产品。分为由聚酯(PET)片基包被银盐和保护层组成的激光胶片,以及由聚酯(PET)片基、热敏层、保护层组成的热敏胶片两个产品类别。本项目不包含喷墨打印胶片、碳粉打印胶片和文印激光打印胶片。
二、填报主体
我市有采购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方式
本次采购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医疗机构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以下简称联采平台)开展填报工作,具体操作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医疗机构沿用京津冀“3+N”联盟原有账号登录联采平台,原有账号无法使用或新增医疗机构,各区医保部门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信息报我局汇总后统一处理。
采购主体填报本单位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需求量,参考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量,填报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具体到规格型号。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总量如低于2024年的历史采购总量的80%,或高于2024年的历史采购总量的120%时,需在系统内填写理由。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采购主体提交采购需求量时,须上传经采购主体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承诺书。
采购主体完成填报后,各区级医保部门通过京津冀“3+N”联盟原有账号登录联采平台,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的需求量进行严格审核。
四、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6日12时。
区级医保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填报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超过填报规定时间,原则上不接受采购需求量数据的提交和改动。
(二)要加强账号和密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纪律提醒,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等“带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六、联系方式
项目期间电话:010-55528886
服务时间:9:0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