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畅通政企互动渠道,提升医保助企惠企服务水平,精准高效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自2025年9月12日起,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原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企业接待日全面升级为常态化、综合性的企业服务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目标
打造高效、便捷、暖心的“一站式”服务企业平台,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一次性办成事。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优化政策供给,提升助企惠企服务效能,构建高效、阳光、透明的医保服务新生态。
二、服务对象与内容
(一)服务对象
药品、医用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各级医疗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等单位。
(二)服务内容
1.政策服务。解读药品耗材集采挂网规则、医保支付政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医保经办服务规程等政策。
2.业务服务。解答医药产品挂网全流程操作、集采合同履约实务、价格治理机制、招采子系统应用高频业务等问题。
3.意见建议征询。征集药品、医用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等。
涉及申诉质疑、投诉举报、招采子系统个性化操作等需个案处理事项,不属于现场解答范围。
三、服务团队
由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医药服务管理处、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一处组成核心服务组,并视需要动态邀请局内其他处室共同参加企业服务日。
四、服务时间与地点
(一)服务时间
每半月举办一次。具体安排: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周五上午9:30—11:30(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4楼会议室(具体见当日指引)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五、预约和到访提示
为提前对各类问题进行汇总分类,便于统一解答,提升服务精准度,企业服务日实行预约制,请参加人员提前预约申请并提交问题、建议。
(一)预约方式
下载并填写本公告《参加企业服务日申请表》(见附件),于每月10日或20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ljybjjcc@163.com。逾期提交原则上转入下期服务计划。
(二)到访提示
1.每家来访企业不多于2人,建议选派熟悉业务的代表出席。请出席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企业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在省医疗保障局1楼门卫处签到核验后直接进入会议室。
2.企业服务日期间请出席人员严格遵守秩序,勿随意窜访办公室。
3.企业服务日系医保部门集中受理和解决问题渠道,非企业服务日时段原则上不安排临时来访,有业务需要请拨打热线电话。如企业服务日和电话沟通满足了申请单位需求,可不再安排当面接待。
六、服务流程与纪律
(一)服务流程
1.集中宣讲。通报最新政策动态,解读政策文件及近期相关工作安排;
2.共性问题解答。从企业提交的“申请表”中梳理企业关注的共性问题统一解答;
3.现场答疑。针对企业提出的个性化问题现场解答。
(二)服务纪律
1.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准备、热情服务、依法依规回应和办理企业诉求。
2.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统筹协调接待日整体工作,确保制度规范运行。
七、服务热线
非企业服务日政策业务咨询,欢迎拨打省医保局和相关部门热线服务电话。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政策:0451—88830052/88830053;
医保支付政策:0451—88830031;
药品、医用耗材信息变更:0451—87130256;
日常挂网和医药产品价格治理:0451—85975636/85975688;
招采平台具体操作支持:0451—85975635/85975682。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