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自治区、兵团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新医保〔2021〕10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挂网价格专项动态调整
近期,我区开展了自治区阳光挂网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与国家信息平台价格比对联动工作,现将挂网价格高于全国低价、未获取各省挂网价格的两类产品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请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挂网价格动态调整或挂网证明材料补传工作。
(一)动态调整时间
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3日
(二)具体要求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进入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管理菜单下“价格确认”模块主动完成挂网价格下调确认工作。
1.挂网价格高于全国低价类产品:请相关企业核对挂网产品包装信息后,参照系统提示的挂网低价开展挂网价格调整工作。如对系统内提示的低价有异议,企业可在本次动态调整工作时间内通过自治区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管理菜单下“价格确认”模块)中选择“不同意”按钮提交澄清说明及证明材料附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全国省级平台截图时须体现当前截图时间,证明材料必须充分详细。
2、未获取各省挂网价格的产品:如有异议请相关企业在“价格确认”模块填写目前全国最低价,及该产品目前在全国所有挂网省份的省级平台挂网截图,截图须体现产品编码、基础信息、挂网价格及当前截图时间。
3、涉及“南北中”区域联盟与阳光挂网项目重叠的产品,我区将按照企业确认后的最新低价联动执行。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核实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详实、准确、完整的澄清材料,抓紧做好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逾期未进行价格调整的或澄清审核不通过的产品,我区将取消其在自治区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资格,且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阳光挂网。
二、暂停已在国家库无编码的医用耗材产品挂网
根据国家发布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及代码数据(截至2025年6月5日版本,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编码),目前我区医保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医用耗材挂网产品中,存在部分医保编码产品已不在国家数据库中的产品,我区将于6月16日将此部分产品暂停挂网。
(一)阳光挂网产品:如挂网产品已更换新医保编码,可通过阳光挂网新增申报新编码产品,并在申报时提交作废编码产品的我区挂网截图及国家动态维护库变更关系截图。
(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由中选企业可在自治区招采子系统“产品编码信息变更”--“耗材编码信息变更”模块中将作废编码产品关联至新编码产品,中选价格保持不变,约定采购量将对应转移,医疗机构完成量合并计算。
三、联系方式:0991-8802195
附件(专项)
https://tps.xjylbz.cn/oss-huazhao-01/1934903216254476290.zip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