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5〕16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LH-HD2025-2)文件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501开头的止血纱布、止血粉、胶原海绵、明胶海绵、非织布、纤丝、膜、流体明胶、骨蜡、止血颗粒、平面状止血材料、海绵、沸石类止血棉、活性止血海绵以及耳鼻喉使用止血产品。
二、填报主体
有采购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按我省的相关政策积极参加。
三、填报方式
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需求量,参考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量,填报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具体到产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总量如低于2023年的历史采购总量的80%,或高于2023年的历史采购总量的120%时,需在系统内填写理由。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性,医疗机构提交需求量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签字的需求量盖章件。
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市医疗保障局完成市级审核,并提交省级审核。
四、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时间:
2025年11月10日—11月21日17时。
市级医保部门审核时间:
2025年11月10日—11月21日17时。
五、其他事项
医疗机构用户名密码沿用京津冀“3+N”联盟耗材采购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信息。需要重置密码的,可通过各市医疗保障局重置。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填报工作,加强账号和密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纪律提醒,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等“带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