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5〕227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安徽省联采办《关于开展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函》,现开展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成功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本次协议量确定工作通过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信息系统(网址:http://sjsb.ahyycg.cn/reporting-quantity/Login)开展。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的操作手册。登录账号和密码与需求量填报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一致。
三、分量规则
(一)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量(即填报量)的90%(若为小数,向上取整)作为意向采购量。
(二)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产品若是中选产品,对应意向采购量全部为协议采购量。
(三)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产品若未在中选范围,对应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产品若未在中选范围,对应的意向采购量作为该组待分配量,A组和B组的待分配量不互通,待分配量由该医疗机构优先选择拟中选排名最高的企业产品,若医疗机构申报的所有意向采购量企业全部未中选,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
(四)按“拟中选规则二”增补的中选企业,不参与待分配量的分配。
(五)甲状腺功能检测九项的C组未中选产品不分量。
四、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8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要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要求,协议采购产品和采购量均需医疗机构确认。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医疗机构选择同类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