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4〕150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对省采购平台2024年1月1日前生成的医用耗材限价挂网组件进行了初步筛选,经核查,截至2025年12月17日部分组件未产生配送金额(详见附件),如2025年12月31日前该组件仍未产生配送金额,我中心将按连续两年无实际交易记录产品(含暂停挂网)的规定对该组件予以撤销挂网,撤销后半年内不得再申请挂网。请各企业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