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供应)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核查,拟暂停部分医用耗材产品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无异议的将于公示期后暂停其在线交易。
联系人:医用耗材采购科,电话:0571-12393。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