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医保发〔2020〕23号)及《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议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议价挂网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生产企业于1月31日前登录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基础库子系统,在“企业管理->企业信息维护”更新业务经办人信息。要求生产企业填报的业务经办员为跟进医用耗材产品(议价挂网采购品种,下同)议价挂网采购工作的值守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发起的医用耗材产品议价价格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响应。
二、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向生产企业提供了自动议价功能。生产企业可在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对医用耗材产品按医疗机构和议价轮次维护不同的自动还价价格。医疗机构发起医用耗材产品议价后,系统将自动按生产企业维护的规则和对应的自动还价价格进行响应。
三、生产企业未对医用耗材产品维护自动还价价格,也未能按要求在医疗机构发起医用耗材产品议价价格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响应的,将在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开通报。
四、如有特殊情况,企业应及时向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报告,并主动联系医疗机构做好解释说明。否则,企业不按要求做好医用耗材产品议价响应工作导致影响医疗机构临床需求的,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将按协议约定和信用评价制度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