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为做好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及时将执行文件传达至参加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带量购销合同的签订,做好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
二、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到期后可视实际情况延长。
三、市医保中心要做好中选产品采购和供应的监测,落实相关落地配套政策。
四、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及时做好货款结算。
五、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2.广东省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xlsx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