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系列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新疆医保影像云(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国医保一盘棋”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医保战略性购买和数据赋能作用,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对《立项指南》中要求的公立医疗机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开展医保影像云(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由中选企业集中提供相关服务,进一步提升医保便民服务水平,推动全国影像调阅互认,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大数据赋能医保基金智能监管、新场景应用、“人工智能+”行动等,促进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采购主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开展影像检查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参加。
三、采购品种和方式
(一)采购品种:医保影像云(医用耗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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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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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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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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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有效申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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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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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影像云
(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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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文件中的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提供医保影像云服务,包括影像云数据服务平台/工具、基础设施(云、网、安全、智算等)、配套院端软硬件、数据质控与治理、接口对接开发、影像前端服务、调阅共享应用、咨询管理、技术培训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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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每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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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方式:根据合格申报企业的数量,采用竞价(综合评分)、议价等方式。
四、参与资格要求
有意向参与本次集采,并符合以下申报资格的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企业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申报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四)申报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申报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六)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七)申报企业自行承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③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八)申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本次采购不支持联合体申报。
五、采购周期和采购量
(一)采购周期
采购的服务期限为5年。
(二)约定采购量
约定采购量为五年度报量数据,按医疗机构未来五年的医保影像云(医用耗材)报量累加得出。其中医疗机构第一年度报量数据暂以采购文件为准,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后续年度报量另行通知中选企业。
六、信息申报
(一)申报方式
本轮采购信息申报采取线下提交方式,企业报价采用现场报价方式。
(二)发布平台
本次采购工作所有通告及其他信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ylbzj.xinjiang.gov.cn)、新疆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xjylbz.cn)发布。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10:00至13:30,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6号邮政办公楼三层)。
3. 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领取。
(四)申报材料的递交
1. 申报材料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10时00分至2026年1月9日11时0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11时00分00秒。
2. 开标时间:2026年1月9日 11:00。
3. 投标和开标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4. 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必须为领取采购文件的企业。
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将予以拒收。
(五)申报保证金
1. 申报保证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
2. 申报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供应商须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指定的申报保证金账户,保证金交纳情况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商银行账号:991906665610802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
行 号:308881029067
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申报企业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 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新疆医保影像云(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最终解释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 本次带量采购相关工作未尽事宜及需进行调整的,另行发文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人:库老师
联系电话:0991-2201215
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6号邮政办公楼三层
联系人:蔡文涛
联系电话:0991-3650025、151990997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