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4〕150号)《陕西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接续未中选产品有序转入限价目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我省执行的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但接续未中选的医用耗材产品。
二、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我中心将有序暂停接续未中选的医用耗材产品平台交易功能,待企业完成相关操作后即可恢复平台交易。如企业同意以原中选价格作为挂网价格转入限价挂网目录的,直接转入限价挂网目录;如不同意,直接予以撤网,相关企业可按照我省现行挂网政策重新申报挂网;如转入该目录超过30个自然日未确认的,默认企业同意以原中选价格作为挂网价格转入限价挂网目录,直接转入限价挂网目录。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为保障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正常交易,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登录采购平台“挂网目录管理-接续未中选产品管理”模块进行查询本企业被移出带量采购目录的未中选产品信息,妥善做好后续衔接工作。
联系电话:029-88661311(周二、周四下午14:00-17:00)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