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数据报告> 医保物价信息> 详情
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 信息来源:查看
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辽医保〔2025〕51号)文件要求,规范整合我市现行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 (一)规范医疗服务项目。规范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49个(附件1);明确相关项目映射关系(附件2),取消“眼部A超”等111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应遵照相应的价格项目执行。 (二)统一完善价格管理。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属于最高限价,下浮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二、明确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类别  详情......



相关医保信息 更多>>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