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精神,为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甘肃省积极参与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建设兵团、湖南、广西、贵州、海南10个省(区、兵团)组成的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并于11月1日正式执行中选结果。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认真落实省际联盟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让广大患者切实感受到降价成果。目前,兰大一院和兰大二院已有执行中选结果首批采购订单。
甘肃省人工晶体带量采购清单共有46个产品,与原采购挂网最低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53.26%,最高降幅达到84.21%,按照约定采购量预计首年可节约资金1185.7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