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25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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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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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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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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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变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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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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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丰堂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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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高堂辉
主要负责人:黄玉黎
质量负责人:黄玉黎
经营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上吴路521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生化药品,中药饮片,抗生素,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制品),(以上经营范围除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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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高炳南
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卢阳余
质量负责人变更为:卢阳余
经营地址变更为:厦门市同安区东官浔里110号
经营范围表述变更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其他生物制品。(备注:许可编号已由闽DA5926064变更为闽DA592e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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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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