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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医疗保障局召开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5/07/08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7月4日下午,龙安区医保局在区政府二号楼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工作推进会,区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医保科科长及医保医师;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单体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连锁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和执业药师等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河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进行详细解读。从政策背景、部门职责、记分规则、记分结果及应用、资格恢复、异议申请、工作要求等七方面深入讲解,重点阐述“驾照式记分”制度,明确不同违规行为对应的记分规则及暂停、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的情形。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登记备案再次进行了专题培训。

    会议要求:一是定点医药机构要落实对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相关人员的管理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施细则,熟悉记分规则,知晓行为底线和红线,加强自我管理。二是定点机构要压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执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三是医保经办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指导。四是定点医药机构要向参保群众做好政策宣传,不得曲解政策或误导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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