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要求,准予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20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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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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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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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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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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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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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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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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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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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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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鑫恒川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泉头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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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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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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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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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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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泉头村村委北20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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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CB533b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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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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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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