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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编制“旴江医派”传承创新发展规划(2026-2035年)、“建昌帮”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规划(2026-2035年)市场调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0 信息来源:查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系统推进“旴江医派”“建昌帮”传承创新发展,经研究,拟开展“旴江医派”传承创新发展规划(2026-2035年)、“建昌帮”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规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紧密贴合国家战略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及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要求,现就此项目开展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旴江医派”传承创新发展规划(2026-2035年)、“建昌帮”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规划(2026-2035年)编制。

    二、服务内容

    按照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要求,围绕国家、省、市中医药工作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实施等开展课题研究并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完成抚州市“旴江医派”传承创新发展规划(2026-2035年)、“建昌帮”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规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

    1.开展宏观政策分析,保障规划编制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使之成为抚州市中医药发展的正确导向。

    2.总结抚州市“十四五”期间在卫生健康领域取得的重要成就,分析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2026-2035年“旴江医派”“建昌帮”发展目标。

    3.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旴江医派”“建昌帮”中药2026-2035年期间发展的主要方向及重点举措,研究谋划一批适合抚州、能够落地、确有实效的重点项目和改革创新举措。

    三、资格要求

    1.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具有完成编制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承担过省、市级中医药相关项目或规划的编制工作。

    3.拥有研究“旴江医派”“建昌帮”中药产业经验的专业团队。

    4.规划编制单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规划编制单位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规划编制单位近三年内从事过相关服务内容。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截止日期

    2025年7月15日。

    六、项目承接单位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规划编制单位的报价、资质、经验业绩、工作团队配备情况、策划和制作方案等要素按一定权重分值进行量化评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

    2.应当严格遵守诚信承诺、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不具备“资格要求”的项目承接单位一律不予参加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3.报价文件应当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4.截止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抚州市卫健康委员会另行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七、项目服务要求

    1.本项目相关文本成果要求为原创,规划文本要符合国家、江西省、抚州市重大战略、规划,又要做到因地制宜、体现本地特色,重点突出,具备可操作性,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进度和工期要求。

    2.本项目费用包含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付款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4.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接单位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向第三方披露。

    5.法人代表报名,须持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报名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编制后将请专家审评认证。

    八、评审方式

    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委托单位信息

    名称: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770号

    联系方式:0794-823456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文华、黄焕英

    电话:0794-8234566

    3.询价方式:具备资格要求的条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有意向承接的单位,在2025年7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邮戳时间为准)的方式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20室报送资料,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事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服务方案、工作团队配备方案、同类项目经验相关材料等一式3份合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规划编制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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