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份起,黄山市所有持有门诊慢性病证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市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可直接刷卡即时直接结算,一改以往先个人垫钱自付、年底一次性报销的结算模式。截至目前,全市有116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慢病门诊即时直接结算,共计结算19403人次,直接报销医药费用255.26万元。
全市慢性病门诊费用即时直接结算工作严格执行黄山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范围,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统一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门诊诊疗项目目录,对症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市医保部门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及医疗诊疗规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对乱收费、滥用药、不合理检查、串换项目(药品)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参保人员在非即时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年度慢病费用封顶线以内的合规医药费用,仍可于次年1月份将相关票据交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