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26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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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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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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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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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变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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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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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常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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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汤清月;
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以上需冷冻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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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变更为:林美玲;
经营范围表述变更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血液制品,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备注:许可编号已由闽CB5925153变更为闽CB592e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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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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