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要求核准新建余姚市妇幼保健院的请示》(甬卫〔2018〕42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余姚市第二人民医院、余姚市妇幼保健所、余姚市计生指导站3家单位合并,组建新的医疗机构。该医疗机构名称为余姚市妇幼保健院。
二、同意新组建的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在原余姚市第二人民医院核定床位245张的基础上,核增床位195张。核增后,余姚市妇幼保健院编制床位 440 张,暂按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管理。
三、新组建的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应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按照有关标准完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和学科建设,强化县域内妇女儿童健康管理,重点发展妇产科、儿科等优势学科,发挥现有人员、设备资源效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四、请你委督促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名称、类别、床位等事项变更。
此复。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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