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9﹞82号)精神,有效推进全省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2019年8月20日,省医改办在白银市召开全省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培训会。省卫生健康委副巡视员曹晓源出席会议,白银市副市长吴震、庆阳市副市长王胜,武威市凉州区,平凉市崆峒区、庄浪县,定西市临洮县、陇西县,天水市甘谷县,陇南市成县等7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卫健委(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共75人参加会议。
在培训会上,曹晓源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解读。曹晓源指出,一是《指导意见》明确了政府及医改各成员单位在财政投入、人才引进、医保支付、基层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梳理出了解决制约综合医改中的堵点和难点的具体措施,最终实现医生、基金、患者“三下沉”,确保医保基金能承受、可持续,部分大病及90%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救治,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医保报销比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全面提升。二是《指导意见》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灵活开放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等六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推进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22项具体措施,为全省推进区域综合医改指出了指导方向。三是在两年试点时效内,省级将统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补助资金,依据甘肃省区域综合医改主要监测指标对试点市、县区进行综合考核,对综合改革中工作较好的地区予以倾斜。对改革成效不好、落实政策不力的,将取消试点,并在下一年度扣减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各试点市县要认真学习研究《指导意见》精神,将重点医改监测指标列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尽快协调出台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的进行创新,试处改革成效。
在分组讨论会上,各参会代表分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各参会代表一致表示,《指导意见》观点比较新、思想比较超前、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由于《指导意见》涉及的部门较多、协调事项的联动性较强,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意见。省卫健委体改处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