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纳瑞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张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4005866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8月08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2548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住所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2幢2302室-1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维多利商务中心1幢902室。经营场所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2幢2302室-1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维多利商务中心1幢902室。配送企业由阿童木云仓(杭州)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阿童木云仓(杭州)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配送企业仓库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三号路21号第2幢201、301、501、502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三号路21号第2幢201、301、501、502室(含冷库)。***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