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医函〔2019〕5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机构,省血液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输血专业规范化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标(2019年版)》(国卫办医函〔2019〕620号),我委组织对《河北省临床用血质量管理控制指标(2018年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临床用血质量管理控制指标(2019年版)》印发你们。
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临床用血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的培训指导,定期收集本辖区(含驻地中直、省直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质控数据,做好数据分析。每月10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各市临床用血质量管理控制指标汇总表》报省临床用血质控中心。省临床用血质控中心要定期分析全省临床用血质控数据,发布临床用血临床用血质控报告。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王佳
联系电话:0311-66165703
联系人:省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 石翠英
联系电话:0311-87087070
电子邮箱:hbsxzkzx@163.com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