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府动态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直接适用《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7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区)医保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直接适用《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闽医保〔2022〕35号),不再另行制定相关自由裁量权规则,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