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收到辖区监管部门《关于申请对黄山福尧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取消备案的报告》。辖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发现,黄山福尧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未提交2025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报告,经过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未在备案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地址及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已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取消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一、公示异议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30 个自然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当事企业如有异议,应向其经营地址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由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报我局复核。
二、后续处理
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正式取消相关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备案凭证作废。企业应立即停止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拒不停止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59-2521592
通讯地址:黄山市社屋前路10号
邮政编码:245000
特此公告。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