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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梅州市按病种分值付费特殊病例申请按项目付费评审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12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经办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梅市医保规﹝2022﹞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按病种分值付费特殊病例申请按项目付费工作,市医保中心收集各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病例资料,并组织专家进行病例评审,目前已完成对病例的审核和差额计算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共收集710份病例,通过病例310份,不通过病例400份,数量通过率为43.66%,需补齐结算差额1193.39万元,其中职工医保105.52万元,城乡居民医保1087.87万元。

各医疗机构审核结果汇总表(按结算差额排名)

医院名称

申请数量(份)

通过审核数量(份)

通过率

申请补差额(元)

梅州市人民医院

409

207

50.61%

8069877.25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72

28

38.89%

1302319.87

丰顺县人民医院

27

17

62.96%

793858.49

梅州市中医医院

130

19

14.62%

730583.49

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19

18

94.74%

485433.83

兴宁市人民医院

35

11

31.43%

403117.08

兴宁市妇幼保健院

16

9

56.25%

105348.79

蕉岭县人民医院

1

1

100.00%

43406.45

丰顺县丰良镇中心卫生院

1

0

0.00%

0

总计

710

310

43.66%

11933945.25

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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