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省政府令第328号),依法推进和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辽宁省药品监管局于2019年9月29日发布《关于推进药品监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告》,对行政许可等政务事项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取得初步成效。
一、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邮寄送达
对省药监局负责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可在提出办事申请或提交纸质材料时,按照我局对外公布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文书邮寄送达企业操作流程》,填写《行政许可审批文书邮寄送达确认书》。待企业申请事项办结后,文书、证照将通过EMS快递方式,邮寄费用由我局统一支付。
二、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全程网上办理
自2019年12月1日起,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事项正式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可按照《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企业许可等2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审批的通告》(辽食药监通告〔2018〕18号),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线上提出办事申请。
三、大力简化备案事项办理流程
一是实行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和监管备案两个事项并联办理,将《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质量负责人变更和备案并联办理,许可证变更后即视为已备案;二是对我局负责的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备案事项不再下发批件,在网站开展同步公示,在线查询,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四、建立“最多跑一次”清单管理制度
按照省政府要求,编制并公布药品监管领域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公共服务等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共35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自“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以来,已完成药品生产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等各类证照EMS快递送达16件,网上并联备案10余件,大幅节省了企业办事人员的时间精力,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探索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工作,不断提升“全程网办”效率质量,切切实实让企业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过程中有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