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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局多措并举开展“双十一”药化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5/11/13 信息来源:查看
象山县局多措并举开展“双十一”药化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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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间药品、化妆品市场秩序,筑牢药化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象山县局提前部署、精准发力,扎实开展“双十一”药品、化妆品监管专项行动,通过源头管控、过程监管、社会共治三条路径,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聚焦源头管控,拧紧流通销售“安全阀”。以规范药品、化妆品经营行为为核心,对零售药店、化妆品专营店、商场超市及网络销售实体店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药品的购销渠道、处方药销售管理、药品储存条件以及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标识标签、进货查验等情况。同时,结合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或过期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11月10日,已排查相关经营单位6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起,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二是加强过程监管,筑牢产品质量“防护墙”。推行“网格化+专业化”监管模式,根据美容院等药品、化妆品使用单位分布区域划分监管重点,组织执法力量围绕心血管类药品、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消费者关注度高、风险较大的品类,同时结合往年抽检不合格率高、不良反应集中、投诉举报较多的药化品类,组织开展针对性监管。同时,强化对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讲活动、发布规范经营指引等方式,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促销行为。截至11月10日,共开展宣讲活动2场次,重点经营单位巡查覆盖率达80%以上。
三是推动协同共治,构建社会监督“防护网”。强化与卫健、公安、医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药品、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开展知识课堂、畅通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形成多元共治良好局面。截至11月10日,已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次,受理并办结相关消费投诉4件,发布消费警示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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