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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北京市城市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疾控中心:

   2014-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下,我市东城、西城、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共同创建了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城市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5个示范区勇担责任,积极探索,艾滋病综合防治能力明显提高,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在防治模式探索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区作用,2019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第四轮示范区工作,我市被确定为城市级示范区。为确保第四轮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我办组织制定了《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北京市城市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2019-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完善示范区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防治工作任务,实现示范区工作目标。

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

示范区北京市城市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2019-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8号)《关于印发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54号)《关于启动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函〔2019〕11号)要求,推广第一、二、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工作经验,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推动防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2019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启动第四轮示范区工作,工作周期为4年(2019-2022年)。为指导北京市城市级示范区工作,结合《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区类型

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分为城市示范区和县(区)示范区。北京市作为城市级示范区,示范区包含全市16个区。

二、工作目标

以遏制北京市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探索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治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实现疫情稳中有降,将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具体工作目标包括:

(一)全面完成《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目标任务,率先实现“三个90%”。即: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二)具体工作指标

1.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领域

1.1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市级每月至少1次,各区每月至少2次。

1.2开发针对不同人群(老年人、青年人、流动人口、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和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等),以短视频、动画、漫画和案例为主的宣传教育材料并推广使用,各区每年不少于1个。全市每年从各区上报材料中选择不少于3个(含警示性教育内容1个)用于全市范围的宣传。

1.3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教育信息,全市范围内新媒体平台不少于5个,各区新媒体平台不少于1个。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教育信息(鼓励转发国家、市级推送内容)每年不少于50个,结合本区实际自编和改编不少于5个。

2.艾滋病综合干预领域

2.1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比例不低于90%,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比例不低于95%。

2.2全市至少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艾滋病暴露前和暴露后预防工作。

2.3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交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开展以自我风险评估和自我检测为核心内容的“互联网+”干预和动员检测工作不少于3个。

2.4有属地注册社交软件的城市示范区要依托该社交软件开展综合干预工作。

2.5各区至少有1个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3.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领域

3.1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在皮肤性病科、妇产科、肛肠科、泌尿外科、感染科、计划生育门诊等重点科室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

3.2北京市各区至少1类重点人群每年检测人次数较上年增加10%以上。

3.3当年新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确证后30天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2020年达70%以上,2022年达80%以上。

3.4 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病毒载量检测比例达95%以上。

4.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领域

4.1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案件100%立案侦查。

4.2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检测。

4.3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检测发现的感染者100%进行重点管理,对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100%进行抗病毒治疗。

5.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领域

5.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100%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

5.2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100%开设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性健康教育课程。

5.3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设立校内艾滋病自助检测材料、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2020年达到80%,2022年达到90%。

(三)探索解决至少5个领域防治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符合本市、各区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夯实政府主体责任、发挥部门工作优势。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聚焦艾滋病性传播,强化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坚持综合防治、开拓引领,加强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协同创新。

四、组织领导和管理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艾办)负责示范区工作的领导和总体协调。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北京市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示范区日常工作管理协调,组织各区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汇总、上报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评估等工作,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总结推广防治工作经验和模式。邀请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部门成员单位参与示范区有关工作。

各区设立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制定示范区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治措施,开展自查,及时向市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

(二)机构能力建设和技术保障

北京市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组织成立本市示范区技术指导专家组(含多部门),指导各区制订示范区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防治工作、破解难题和探索模式,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专家组名单另行下发)。各示范区依据国家和北京市艾滋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和完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和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等具体措施。示范区所在地相关防治机构应当充实专业技术力量,保证防治工作需要。

(三)经费管理

中央每年统一安排一定的示范区专项工作经费,北京市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根据任务分配相关工作经费。各示范区工作经费应设立专账,按财政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保证专款专用,加强审计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示范区所在区政府主导,艾滋病防治协调机制办公室牵头实施,建立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夯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六大工程牵头部门和实施部门责任,制定符合本市、区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结合本市、区实际,围绕解决防治难题创新防治策略、探索工作模式、理顺工作机制、突破政策瓶颈。加强防治机构和防治人员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部门工作进展,加强多部门联合调研,推动解决防治工作主要问题。

(二)加强综合防治,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

全面分析本市、区艾滋病防治形势,聚焦艾滋病性传播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全面落实监测检测、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治疗随访、预防母婴传播、血液安全、关怀救助等措施,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感染者,持续有效控制艾滋病输血传播、注射吸毒传播,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

(三)引领创新,破解防治重点和难点问题

1.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领域。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区至少开发一种艾滋病警示性教育和针对重点人群和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宣传材料,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信息精准推送,强化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宣传力度。

2.艾滋病综合干预领域。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估计。创新干预策略,制定完善政策并推广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卖淫人员等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流动人口、老年男性等重点人群安全套推广、“互联网+综合干预”、暴露前后预防等防治措施,加强艾滋病防治与性病防治整合,完善艾滋病防治相关社会组织的支持政策和监督评价机制。

3.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领域。全面开展新报告感染者溯源调查。皮肤性病科、妇产科、肛肠科、泌尿外科、感染科、计划生育门诊等重点科室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推动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核酸检测,社会办医疗机构具备筛查检测能力,探索第三方检测模式。开展艾滋病检测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定期检测。推广“互联网+检测+综合干预”、自我检测、传递检测等检测模式,强化初筛阳性者后续支持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动员检测和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衔接,探索流动人口检测策略和措施。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推广检测治疗“一站式”服务,鼓励制定地方法规促进感染者配偶告知,强化感染者流出和流入地治疗及随访管理衔接。

4.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领域。严格落实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强化监管场所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出所衔接。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衔接。开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专项清理行动,开展故意传播艾滋病、合成毒品、非法催情剂和壮阳药物等专项打击行动。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领域。优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助产机构与检测点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推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加强感染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孕期并尽早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加强孕早期艾滋病检测、感染孕产妇病毒载量检测、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等工作。

6.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领域。建立和完善部门及校内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课时。开展性健康、预防艾滋病入学教育和专题活动。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跨校学分课程等纳入教学内容,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活动内容。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有序设立自助检测材料、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

六、评估

北京市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制定第四轮示范区北京市评估方案。各区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参照北京市方案,重点加强对疫情控制效果、创新防治策略、探索工作模式等方面的评估。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对工作开展较差的示范区,将采取警告、限期整改等措施,工作仍无改进的,将取消示范区资格。示范区终期评估于2022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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