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监管改革,推进区域性医疗器械监管一体化建设,助推川渝滇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公众用械的安全性和可及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四川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川渝滇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8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ynylqxc@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多仓协同意见建议反馈”字样。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