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5年6月3日受理四川恒元信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5年6月3日起对拟注销四川恒元信商贸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恒元信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AA028a00001;经营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13层1307号;法定代表人:王滔;主要负责人:刘晓东;经营范围:体外诊断试剂(药品)(含冷藏、含冷冻)]。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