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组织现场检查验收,青海新延龄春医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条件,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 企业基本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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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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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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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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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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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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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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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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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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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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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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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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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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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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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延龄春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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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33100MACFP26R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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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海湖大道40号2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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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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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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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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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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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AA-
9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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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海湖大道40号2号楼2层、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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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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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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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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