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组织现场检查,以下3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7月17日始至2025年7月2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8933400(纪检监察)
6667381(药品监管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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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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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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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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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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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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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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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顺场百姓大药房(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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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顺场苗族彝族布依族乡顺场村大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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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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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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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化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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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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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大雄药房(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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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龙场乡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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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大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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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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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仅限完整包装),中成药,含冷藏药品,化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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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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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龙顺百姓大药房(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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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龙场苗族白族彝族乡龙场村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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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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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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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仅限完整包装),中成药,化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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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