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与便捷性,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就医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及贵州省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估,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对象: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该医院已完成互联网+医保联网结算系统改造,具备与医保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能力,可实现诊疗全程追溯与医保移动支付。
二、服务范围:以卫生健康部门批准执业范围内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服务,具体项目见医院官方平台公示。
三、执行时间。自2025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
四、 报销标准:线上医疗服务费用按公立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水平支付(对应公立医院医疗价格项目标准支付),药品费用执行线下医保支付政策,与线下待遇水平保持均衡。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完成实名认证与费用结算,个人自付部分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药品配送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特此通知。
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