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医保〔2021〕25号)、《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1〕47号)和《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医保〔2022〕13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2月我分中心受理和审查了诏安县秀篆镇卫生院等6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其中诏安县秀篆镇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病种、诏安金观堂医药有限公司申请零售药店医保定点。根据专家的评估结果,经局务会研究,诏安县秀篆镇卫生院等6家医药机构符合医保定点资质(详见附件),现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医保中心”专题专栏及申请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致电、书信等形式向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诏安分中心举报。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
举报电话:0596-2875012(市医保中心)
0596-3350266(诏安分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附件:诏安分中心关于2023年2月符合定点资质的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诏安分中心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诏安分中心关于2023年2月符合定点资质的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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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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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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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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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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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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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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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秀篆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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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秀篆镇麟角圩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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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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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门诊特殊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衰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脑卒中及后遗症、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肾炎、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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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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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官陂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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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官陂镇下官陂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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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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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门诊特殊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脑卒中及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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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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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红星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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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红星乡西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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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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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门诊特殊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脑卒中及后遗症、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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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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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金星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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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金星乡公子店村公子店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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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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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门诊特殊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脑卒中及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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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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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梅岭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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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梅岭镇下河村下河1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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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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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门诊特殊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衰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脑卒中及后遗症、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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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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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金观堂医药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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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06号尚水名都店连宅7幢D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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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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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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