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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医院列出供应商七宗罪!违反则直接拉黑,严重者提交纪检
发布时间:2019/04/19 信息来源:查看

一家县级二甲医院给82个医药供应商召开会议,列出供应商不得违反的“七宗罪“,签订承诺书,如有违反,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本院从事相关业务,严重违纪者将终止业务合作关系,提交纪检、卫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据邵阳新闻在线消息,4月12日,邵东县人民医院召开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题会议,现场与82名医药供应商签订《邵东县人民医院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会议要求,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是党中央对医疗卫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严要求,是当前医院行风建设的需要,也是维护医院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供应商们在思想上要讲政治、守纪律,始终做到诚信经营、廉洁销售;在行动上要落到实处,公平竞争,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价格虚高;在服务方面优质高效,合作共赢,做阳光经理人;对医药购销中有违纪违规情形的纪委监察将严肃处理。

邵东县人民医院采取与供应商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多管齐下方式,持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及反商业贿赂工作。

承诺书要求:1、供应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招投标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

2、供应方必须具有合法、有效、齐全的资质以及其他必备的资料,药品与耗材供货商必须提供湖南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产品和符合规范的合格产品,否则院方不予接洽;

3、所有业务洽谈必须秉着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或从事其他暗箱操作活动,不得雇佣院方工作人员或亲属从事院内推销工作,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合作关系;

4、药品、医疗设备器械、医用耗材、信息软件、后勤办公物资等凡在医院经销的产品应做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规定,认真执行价格政策,保证产品质量、产品供应、优质服务及经销产品的合法性;

5、供应方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临床科室进行药品、耗材、设备、试剂、办公用品、医药物资、维护保养、信息软件等促销活动;

6、禁止向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回扣、提成、送红包等一切不正当的商业贿赂违纪违规行为。

7、医院将全面启用廉洁风险防控平台,所有供应药品、器械、耗材、后勤物资、办公用品以及维修保养服务等都通过“制度+科技”手段,从源头上杜绝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

供应商要严格遵守承诺,如有违反者,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本院从事相关业务,严重违纪者将终止业务合作关系,提交纪检、卫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如在纪检、检察部门或上级卫健部门出现不良记录,医院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供应方自负。
邵东县82名签订了承诺书的医药供应商表示,将严守法纪法规,坚决履行廉洁承诺书的所有条款,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与县人民医院一起共同营造规健康、廉洁、规范、和谐的合作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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