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药品生产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依职责对黄山市医用氧气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本次依职责开展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论为符合要求,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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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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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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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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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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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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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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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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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医用氧气厂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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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歙县郑村镇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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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气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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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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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气充装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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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至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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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责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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