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医政医管〔2019〕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院: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通报》(国卫医函〔2019〕115号,以下简称《通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吸取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新生儿感染事件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医疗安全管理领域重大风险。
一、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底线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注重日常检查和监管,充分发挥各级院感质控组织的作用,及时发现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履行报告及调查处理职责。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要将感染防控工作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工作,切实落实感染防控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感染防控工作有效开展,重点加强儿科、手术室、ICU、血透室、口腔科、内镜室、消毒供应室等重点科室管理,提高防范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落实医院感染防控的主体责任,在医院等级评审周期内,医院发生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予以一票否决。
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专项排查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主动开展自查工作,从领导重视、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识别风险的专业能力、全院培训、重点科室管理、感染病例及时上报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完成辖区医疗机构抽查工作,重点关注提供新生儿诊疗的医疗机构,并于6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我委。我委将结合各地检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联系人:医政医管处 陈彬鑫
电 话:0571-87709043
邮 箱:chenbinxin@126.com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