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持续高温天气,为保障群众夏季用药安全有效,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区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布《关于加强高温季节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一要强化温湿度管控,严守储存条件红线。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药品包装说明书标示的储存条件要求存放药品。对需阴凉(不超过20℃)、冷藏(2-8℃)、冷冻等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务必配备有效运转的温湿度调控设备,确保储存环境持续符合规定。重点加强营业场所、仓库温湿度实时监测与记录管理,发现异常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转移、降温等有效措施。
二要规范陈列运输,筑牢流通环节屏障。针对高温季节特点,各单位需优化药品陈列摆放,避免阳光直射,严禁将需阴凉、冷藏保存的药品长期暴露于高温柜台。药品运输配送环节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冷链或保温设备,实现全程温控保障,严禁高温条件下配送需冷藏药品,坚决杜绝脱离温控系统的“断链”风险。
三要严把药品质量关,落实全周期管理责任。各单位须严格执行药品进货查验与在库养护制度,高温期间增加对易受温湿度影响药品(如生物制品、中药饮片、栓剂、软膏剂等)的巡检频次。对储存不当或疑似变质药品立即下架停售、专区封存,并依法依规处理,严禁问题药品流入市场。
四要提升服务意识,加强公众用药科普。药品零售企业应主动发挥药学服务作用,向消费者清晰告知需特殊储存药品的携带、保存要点,倡导配备保温袋等防护措施。鼓励各企业通过店内提示、电子屏、宣传单等方式,普及高温季节家庭药品储存常识(如避光、密封、阴凉干燥处存放等),提升公众科学储药意识。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夏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高温季节药品质量安全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条件储存运输药品、温控设备失效、记录造假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公开曝光并纳入信用惩戒体系。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关注家庭小药箱管理,及时清理过期、霉变的药品。购买药品时,如发现药品性状异常,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