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出了明确要求。2025年8月,我市以地方政府规章形式出台《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对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为切实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要求,推进我市药品监管行政检查减频增效,严守安全底线,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药品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行制定。
三、文件主要内容
内容包括工作目标、适用范围、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四个大的方面。工作目标上通过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减量化、规范化、精准化、效能化、智慧化,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减频增效和企业满意度双提升。适用范围明确了涉企行政检查的定义、分类和排除情况。工作任务包括明确药品监管行政检查主体、建立行政检查对象清单、制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执行细化行政检查标准、统筹编制日常检查计划、严格控制专项检查数量、据实开展线索核查、即时检查、检查任务合并与结果互认、全面实施扫码入企、检查方式智能优化等十项任务。工作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认真执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加大实操培训,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