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起,济南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医用耗材“0”加成,所有医用耗材医院均需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销售。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有利于解决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等问题,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促进医院向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发展模式转变,纾解群众“看病贵”,这是继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又一项重大惠民利民举措。
取消耗材加成,我市也同步调整了514项医疗服务价格,部分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将降低,对部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手术、病理、中医等项目也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按照能报尽报的原则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调整医保政策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举措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