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太和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目前,全省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抽验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为圆满完成年度专项抽检工作任务,省局决定组织开展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补充抽检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要严格按照本年度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抽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完成代码[1]品种的抽样任务,并对本市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全省招标中标的《基本用药目录》中高风险药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
二、各市局要对照本文附件中所列品种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补充抽样。抽样单位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抽样和样品寄送工作,承检所应于11月30前完成样品检验任务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三、马鞍山、蚌埠、宿州、铜陵、淮北等5市已完成本辖区专项抽样总批次数,可以不参与附件所列品种的抽样行动。黄山、阜阳、宣城、池州、亳州等市专项抽样工作前期进展缓慢,完成抽样任务比例较低,请相关市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快抽样进度,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专项抽样工作任务。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