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办疾控发〔2020〕161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
根据《“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总体部署,为做好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如期实现自治区级示范区全覆盖,我委组织专家对2019年新申报的23个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进行了验收。经过现场调研、资料核查和技术评估,确定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等20个旗县区为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将具体验收结果通知如下:
一、较好完成自治区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旗县。包头市青山区、九原区,赤峰市巴林右旗,锡林浩特市乌拉盖,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东胜区,7个旗县区给与命名。作为自治区级示范区要进一步提高示范区建设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基本完成自治区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旗县。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包头市昆都仑区、石拐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赤峰市巴林左旗,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多伦县,乌兰察布市凉城、商都县、化德县,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鄂托克旗,阿拉善盟额济纳旗,13个旗县区给与命名。新示范区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未达到自治区级示范区创建标准的旗县。包头市东河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3个旗县区暂不予命名。未达到创建标准的地区政府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由各盟市对整改情况进行具体评估,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尽快达标。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