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政办发〔202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信息化标准化相关工作要求,依据省医保局《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1〕24号),我市被确定为我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试点城市。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强医保业务办理、监督管理、公共服务、决策分析等能力,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广大参保群众对健康服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推进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可及,为全省其他统筹区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积累经验。
(二)工作目标
在省医疗保障局指导和支持下,在全省率先开展“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按照全省统一、数据省级集中、平台省级部署、网络全面覆盖的医保信息化建设部署和规范要求,实现便捷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目标。
(三)第三方技术支持参与
阳泉市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商北京尚洋公司要配合做好相关试点工作,在“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经费中列支相关费用。北京尚洋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梳理政策需求、采集和整理迁移数据、提供数据模拟转换测试、使用数据模拟转换的结果对数据进行迁移测试,针对模拟测试结果,最终形成《数据迁移方案》。
二、工作任务
(一)摸底调查与方案拟定(2021年2-3月)。完成两定机构就医结算服务接口方式、网络接入方式、信息化支撑能力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科学评估实施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基础条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试点领导组、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牵头部门:市医疗保障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县(区)医保局、全市两定机构)
(二)市医保骨干网络建设(2021年1-3月)。按省医保局部署要求打通市医保骨干网络与省医保骨干网络,为我市访问省平台、国家平台等提供基础环境;打通市医保网络与市人社网络,为数据迁移以及两定机构切换网络提供基础环境;市县终端通过准入认证之后横向接入医保骨干网络。(牵头部门:市大数据局、市医疗保障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各县(区)医保局、全市两定机构)
(三)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落地(2021年1-3月)。根据省医保局下发的《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市医保局1月制定的《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明确各环节贯标责任人,按时间节点开展相关贯标工作,3月底前整体贯标落地。(牵头部门:市医疗保障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医保局、全市两定机构)
(四)本地化需求调研及组织培训(2021年3月-4月)。以国家医保局下发的业务需求版本为基础,积极配合省局确定的信息系统开发商开展本地化需求调研,并在4月底前完成生产区业务系统部署;同时,分期分批组织县(区)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两定机构等业务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牵头部门:市医疗保障局;配合部门:各县(区)医保局、全市两定机构)
(五)数据采集、整理、迁移(2021年4-6月)。按照省医保局提供的相应数据库说明文档实施数据迁移,要求通过介质提供2次全量备份数据,第1次作为数据库表分析以及迁移脚本编写使用,第2次作为系统上线前数据正式迁移使用,并进行迁移演练;数据迁移实施时,旧系统停机,市局与省局签订数据迁移交接单,确保结算信息、个人账户等关键信息全量迁移。(牵头部门:市医疗保障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医保局)
(六)两定机构接口改造、联调及上线启动(2021年3-6月)。召开两定机构接口改造启动会,明确工作责任人,建立沟通渠道,解答医疗机构疑问;通过接口方式实现就医结算服务的两定机构,下发两定机构接口文档,限时完成接口改造、接口调试工作,达到正式上线条件。(牵头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各县(区)医保局、全市两定机构)
(七)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2021年6月30日)综合各阶段模拟评估、数据迁移演练、生产区业务系统部署、用户培训工作、系统上线切换策略等情况,上报省医保局验收后,在2021年6月底前在全省率先落地使用“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启动山西省医保平台上线工作。(牵头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大数据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各县(区)医保局、全市两定机构)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
由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医保、卫健、财政、人社、大数据、税务、两定机构等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相关费用预算、信息系统建设、数据迁移、系统切换、接口改造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与沟通,并制定解决方案。
(二)工作例会制度
由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分阶段组织各工作小组成员召开专项会议,通报各组工作任务完成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并按阶段整理工作简报,报送领导组审阅。
(三)文档管理制度
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档,均是“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相关验收工作的依据,各小组要做好文档的编制、报送、收集等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将档案归集整理后报回领导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进行细化分解,确保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监督指导。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工作任务的监督指导,及时根据收集两定机构试点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定期通报各县(区)完成情况,督促各县(区)医保行政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跟进辖区两定机构工作落实情况,主动作为,按照任务时间节点抓进度、要成效,确保省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各项人才队伍建设,要统筹各协同部门,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管理能力;要统筹两定机构按照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化等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
附件:1.阳泉市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领导组
2.阳泉市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3.阳泉市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附件1:
阳泉市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
试点工作领导组
组 长: 李文兵 副市长
副 组 长: 梁爱卿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耀东 市医保局局长
段宏华 市卫健委主任
任晓华 市财政局局长
董增寿 市大数据局党组书记
孙 毅 市人社局局长
李常平 市税务局局长
成 员: 朱风雷 市医保局副局长
杨 瑞 市医保局副局长
尹 亮 市卫健委副主任
赵玉兵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晓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张小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赵志刚 市医保中心主任
刘海明 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规财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王耀东(兼),办公室副主任:杨瑞(兼)、赵志刚(兼)、刘海明(兼)领导组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附件2:
阳泉市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
试点工作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市医保局:总牵头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项目的具体落实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信息系统标准化改造,确保定点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与省平台的对接工作。
市财政局:做好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的资金保障。
市大数据局:组织实施全市医保骨干网络建设工作,确保市电子政务外网按照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接入,同时组织市医保局信息系统开发商北京尚洋公司做好旧系统数据迁移等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做好“社保卡”相关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做好与“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联调相关工作。
全市两定机构:负责成立本机构试点工作组,组织本单位医保、信息等部门及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医保专网接入、HIS系统改造及联调和测试验证、国家医保15项信息业务编码的落地及三大目录匹配应用,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3:
阳泉市对接“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
领导组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办公室主任:王耀东(兼)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杨 瑞(兼) 市医保局副局长
赵志刚(兼) 市医保中心主任
刘海明(兼) 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 任建卫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李汭锦 市医保局医药管理科科长
赵红梅 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
曹 爽 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朴雪松 市大数据局基础设施与数据
资源科科长
石 珺 市药械招采(医保网络)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根据省医保局的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负责组建对应的工作小组,确定各自职责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协调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稳步实施。
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4个工作小组,分别为:业务需求及测试运行小组、数据小组、网络小组、贯标小组。
1.业务需求及测试运行小组
组 长:赵雅莉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崔晓君 平定县医保中心主任
武中平 盂县医保中心主任
高永庆 郊区医保中心主任
郭春花 城区医保中心主任
王水英 矿区医保中心主任
组 员:周贵忠 市医保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窦建文 市医保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于 晋 市医保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贾 彬 市医保中心办公室(党务办公室)主任
赵豪佳 市医保中心财务科科长
李雅琴 市医保中心基金征缴科科长
杨 潞 市医保中心职工审核结算科科长
任美娇 市医保中心职工生育保险科科长
张卫国 市医保中心离休干部医疗管理科科长
韩晓军 市医保中心综合服务科科长
冯 赟 市医保中心居民审核结算科科长
葛铁钧 市医保中心居民综合服务科科长
贾 斌 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稽核科科长
张文兵 市医保中心华阳集团医保分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提交相关的业务需求;配合省平台项目建设组做好需求调研,确认需求规格说明书,并协调解决需求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配合梳理医保信息系统对外接口提供的服务情况。负责为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提供现有支付方式个人待遇与业务政策,并组织业务核心人员对支付方式业务政策进行确认。负责为内部统一门户子系统,采集并提供制作ca证书登录人相关信息。负责为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提供阳泉市两定机构考核办法相关政策文件、事前接口调试两定机构名单、场景监控应用试点机构名单。根据省医保局下发的政策样例文档,为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子系统填报阳泉市筹资和待遇政策样例数据。负责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新系统功能培训并实际操作演练,配合各系统项目承建单位进行测试运行。
2.数据小组
组 长:甄 钰 市医保中心主任会计师
副组长:韩晓军 市医保中心综合服务科科长
赵彦斌 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崔茂林 北京尚洋公司
吴辰强 四川久远银海公司
崔晓君 平定县医保中心主任
武中平 盂县医保中心主任
高永庆 郊区医保中心主任
郭春花 城区医保中心主任
王水英 矿区医保中心主任
组 员:周贵忠 市医保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窦建文 市医保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于 晋 市医保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赵豪佳 市医保中心财务科科长
李雅琴 市医保中心基金征缴科科长
杨 潞 市医保中心职工审核结算科科长
任美娇 市医保中心职工生育保险科科长
韩晓军 市医保中心综合服务科科长
冯 赟 市医保中心居民审核结算科科长
葛铁钧 市医保中心居民综合服务科科长
贾 斌 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稽核科科长
张文兵 市医保中心华阳集团医保分中心主任
张世博 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
冯 鹏 阳煤集团总院医保办主任
王 卓 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
程咏梅 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
刘丽娟 平定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
韩小军 盂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
主要职责:遵照“围绕核心数据,确保数据迁移质量”的原则来确定数据迁移范围,组织现医保系统开发商北京尚洋公司与省平台医保业务基础子系统项目开发商四川银海公司实施数据迁移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相关职责做好数据迁移转换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工作。保障数据迁移转换的范围和内容完整,确保迁移转换过程中不出现数据丢失或遗漏的情况,确保数据迁移转换的结果须正确,迁移转换后数据和历史数据在内容和实质上保持一致。负责数据迁移转换过程中的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机制和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数据迁移过程不会造成数据丢失、损坏或泄露;建立完善的数据迁移应急预案,确保数据迁移异常或失败时不对医保业务和数据带来影响;建立历史数据的备份备查机制,提供历史数据的查询环境和查询服务,不再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改操作。负责对数据迁移转换结果的质量、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确保数据转换过程中历史数据无丢失的情况,确保数据转换过程没有对医保数据的数量、金额、含义等带来改变,最终签字确认迁移结果。
3.网络小组
组 长:石 珺 市药械招采(医保网络)中心主任
副组长:吕敬全 市人社网络中心主任
张嵘峰 市卫健委信息中心副主任
赵彦斌 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王计芳 平定县医保局局长
罗东明 盂县医保局局长
张笑君 郊区医保局局长
卢胜利 城区医保局局长
任 英 矿区医保局副局长
组 员:李 喆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四级主任科员
韩晓军 市医保中心综合服务科科长
丁 俊 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科科长
于振兴 阳煤集团总医院信息科科长
孙琛书 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科科长
付华岭 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科科长
苗 辉 平定县人民医院信息科科长
李志全 盂县人民医院信息科科长
主要职责:完成医保业务基础子系统与外联系统的网络联通工作,包括与税务、人社、民政等外联单位的网络联通。部署两定接口改造工作,下发国家标准版两定接口文档,组织两定机构按照下发的接口文档按期完成接口改造工作,并通过测试;组织实施全市医保骨干网络建设及安全区接入工作。
4.贯标小组
贯标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按照阳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医保函〔2021〕4号)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